个人独资企业优惠
5. 税法规定公式的“实质性计算原理和过程”。综合上述分析, 个人投资者兴办多个独资企业, 其应纳税款的计算过程和步骤如下:() 各个独资企业按照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, 先计算缴纳本企业的应纳税额,企业合理税务筹划, 分别向各自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, 预先缴纳税款。(2) 汇总计算:该个人投资者总共的应纳税所得额=Σ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。(3) 按照公式 (2) 计算该个人投资者总共的应纳税额。(4) 分配计算:将个人投资者总共的应纳税额分配给各个独资企业;本企业应纳税额=投资者总共的应纳税额×本企业的经营所得÷Σ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。(5) 将上一步得出的每个独资企业实际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与* () 步预缴的税款进行比较, 其差额即为各个独资企业应该补缴的税款。三、“实质性课税”的应用例:某个人投资者兴办了甲、乙、丙、丁4个个人独资企业, 其在2016年的具体经营情况如下:甲企业当年的生产经营所得为5万元, 按照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分月预缴税款, ~11月份已经累计预缴了1万元税款。乙企业当年的生产经营所得为10万元, 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“据实计算后预缴税款”。丙企业当年的生产经营所得为1万元, 由于生产经营规模非常小, 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没有要求预缴税款。丁企业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 (10%) 征收, 已知其成本费用支出总额核实为50万元,公司合理税务筹划的方法, 税务机关要求“据实计算并核定后, 再预缴税款”。
在企业的组织形式中通常有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企业,然而在日常的学习与了解中,我们更多的是关注了公司企业,却很少去关注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。跟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有关的“所得税”缴纳问题,你是否有所了解?今天我们就来和大家讲讲这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有关的“所得税”缴纳问题,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。
问一:什么是合伙企业?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《*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。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,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《*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》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,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。 问二: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?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《*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》在中国境内设立,由一个自然人投资,企业如何合理税务筹划,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,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。
秦淮地税局税务人员表示,近期该局接到不少个人独资、合伙企业关于企业出资购置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汽车、房产如何缴税的咨询,根据《、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》(财税[2008]83号)的规定,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,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、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,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,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,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。对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,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,合理税务筹划,按照“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”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曾先生投资企业属于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,因此,公司购车并登记在曾先生名下应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,曾先生应当按照“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”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,且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。